Discuz!官方免费开源建站系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发布] “广而告之”?广告无孔不入现初中生课本

[复制链接]
leesummers137 发表于 2014-10-23 11: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女儿的初中课本里有广告。央视记者暗访了广东肇庆的书店和学校,发现教材第一页就赫然出现一份活页广告纸。上面密密麻麻印着各种宣传资料,包括电子点读笔、同步听力测试、电子教科书。。。。。在央视爆料之后,众多网友反映回了下一代。
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义务教育影印规范,在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就明确规定,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按理说,禁令之下,对教材的印刷、发行、使用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特别是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并未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审核监督。若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叫停。如若如此,各类广告怎会如此明目张胆的出现在教科书中。
想必大家不会忘记小学课本中一篇课文《珍贵的教科书》,在那炮火连天的战争环境中,教科书都是先烈用生命,用鲜血换来的,也包含对后代的殷切期望是,如此的珍贵!
如今,各类广告竟然以“打包”的方式公然混进英语课本,并且一路顺风被送到了学生手中,不禁让人疑惑,部门监管何在?这是某些人的严重失职被暴露无遗。甚至在这种失职背后,极有可能还藏有更多的猫腻,如权钱交易。将幕后的失职者、腐败分子逐一揪出,还孩子们一个干净的课本,势在必行。否则,公众是不会答应的。强烈的呼吁有关部门,高层能够重视孩子的教育,严查严惩此类事件,痛打失职者屁股的同时,更希望相关部门能深入进行反思,查找制度上的漏洞。设置“高压线”,不仅在制度规定上明令禁止,还应对胆大妄为,投机者以予严惩,相应的罚则。
今年9月30日刚刚征求完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幼儿的教科书、教辅材料、练习册、校服、校车等发布广告。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严肃处罚。
这种误人子弟的不法行径让人唾弃,对孩子的身心将带来巨大的不良影响,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项贤明称,教材里面出现广告,一是对孩子的价值观会产生影响,对孩子来说,尤其是年幼的孩子分不清哪些是广告,哪些是教材上编写的内容。如果我们放开广告,那就不一定能保证科学性、正确性和真实性,也会对我们教学活动产生一些干扰。第二,出版社从中获利,这样对待教材这么不严肃的一个出版商,编印的教材还可信吗?项贤明说:“至少在我们专业人士认为,肯定对它的名誉有损害,对它来说不是好事情。”
再次呼吁,无论是课本还是电视,请还孩子们一个美好干净的空间,让祖国的花朵们健康茁壮的成长!!!81142007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官方站 ( 皖ICP备16010102号 )star

GMT+8, 2024-11-17 12:38 , Processed in 0.025391 second(s), 4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