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官方免费开源建站系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已答复] ●●●●●●急件 權限問題●●有鬼●●●●

[复制链接]
2038 发表于 2009-6-20 02: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ntdk 于 2009-6-20 12:10 编辑

之前安裝 ss7.0 管理是 admin 不是在uc 和uchome的 uid1
但之后重裝ss7.0后  admin我把他刪掉了
倒致我現在 ss7.0 裡沒有管理員 這用戶
但是 在ss7.0的 config。php里的uid 是1
所有權限都正常
重點在於  我ss7.0 的uid1 居然是普通用戶組
怎麼解決
害我現在發資訊都要審核 也不能推送到uchome  feed裡

ps:用戶管理 點我的uid 1管理時 屬性設置 居然沒有管理員可以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shuye163 发表于 2009-6-20 03: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期待你解决 我也还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呢

免费网店代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2038 发表于 2009-6-20 10: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啊 救救俺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ittlehz 发表于 2009-6-20 11: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尝试直接进入supesite的数据库中,找到supe_members表,修改uid为1的那个用户的groupid也为1试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ntdk 发表于 2009-6-20 12: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改config.php文件,将管理员ID设置为dz和uchome里的管理员ID,这样使用dz的管理员登录就可以管理了,另外查看uc后台里用户列表里海游没有admin用户,如果还有,可以再dz和uchome里恢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2038 发表于 2009-6-20 15: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5# antdk


斑竹 可能您誤解了我問題
我舉例好了

甲是 admin (uid74)   乙是  thank (uid1)
在第4次安裝 ss7時 他要求我輸入 uc創始人帳秘 我輸入 乙 他不讓我過  我就以 甲 下去安裝

之后 在ss7 裡的管理員是甲這個帳號 而不是 乙這個帳號
后來就把 甲這用戶給刪除 倒導 在ss7裡沒 管理員這個用戶 而 乙這個帳號在 ss7裡 居然是 用戶級別

但在config.php文件 創始人 我是設為1 居然 在乙這個帳號不是管理員 但始用權限沒什麼問題
只是在ss7裡   乙 居然不是管理員 要如何做呢 因為我每次發貼子都要審核 是因為 乙用戶不是管理員 (這地方我在用戶級別設定 發貼子要審)

斑竹 這樣您懂我問題所在了嗎

-------------------------------------
今天我用了一下 我在註冊一個帳號  用乙帳號 把新註的帳號改為管理員 是否這個可以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2038 发表于 2009-6-21 10: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在家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ittlehz 发表于 2009-6-21 12: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复:可以尝试直接进入supesite的数据库中,找到supe_members表,修改uid为1的thank的groupid为1。应该是可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2038 发表于 2009-6-22 07: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2038 于 2009-6-22 07:51 编辑
重复:可以尝试直接进入supesite的数据库中,找到supe_members表,修改uid为1的thank的groupid为1。应该是可行的
littlehz 发表于 2009-6-21 12:09

謝謝你 成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ittlehz 发表于 2009-6-22 07: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ttlehz 于 2009-6-22 07:28 编辑

进入SS的数据库,supe_members表,参照下图修改,username为账号的名称。
QQ截图未命名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官方站 ( 皖ICP备16010102号 )star

GMT+8, 2025-9-10 18:53 , Processed in 0.119030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