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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讨论] 李开复的创新工厂:创业还是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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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yujiang 发表于 2010-5-23 03: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uangyujiang 于 2010-5-23 03:29 编辑

校际人快讯:
李开复去年创办创新工场时,很多人都会很自然地把它跟Bill Gross的IdeaLab和Paul Graham的Y Combinator相比。不过实际上,创新工场跟后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模式,这种不同是由创办者的身份和经历决定的。

Bill Gross是一个商业梦想家,他创办过很多家企业。1996年他创办IdeaLab,目的更多是为了将他个人五花八门的商业奇想付诸实践。在IdeaLab成功孵化的诸多企业中,GoTo.com(后来的Overture)大概是最有名的一个,他首创了付费搜索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IdeaLab是Bill Gross个人的孵化器。《湿新闻

Paul Graham则是一名技术黑客和商业导师。他是最早的Web创业者之一,还是Lisp语言的重要贡献者,他相信技术,相信个人。他独特的技术商业思维,影响了很多创业者。在Graham的个人履历中,你几乎看不到他为大公司打工的经历。Y Combinator是一家侧重投资早期项目和小型技术团队的天使投资公司,这种投资取向,其实也代表了Graham对技术与商业的理解。

李开复是最成功的职业经理人之一,分别在苹果、微软和Google这三家最牛的IT企业中担任过高管,他更熟悉大公司内部的研发管理,同时他还非常热衷于扮演青年导师的角色。李开复的经历,带给创新工场如下优势:1. 对重大技术趋势的把握能力;2. 研发管理和工程师管理的能力;3. 良好的业界人脉资源;4. 在年轻技术人员当中的影响力。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个人经历的不同,让看上去似乎相似的模式,有着完全不同的实质。对创新工厂来说,这里根本就不是孵化下一个马化腾、下一个马云的地方。马化腾、马云那样的创业者,正如王建硕所说,的确应该是一种野生动物。但并非所有的有商业价值的创新,都是野生的,也并非所有的天才工程师,都能搞定一切商业障碍。Gmail不是野生的,但谁能否定它的商业价值和技术创新?

创新工厂也许从来就不是为了孵化伟大的公司而开设,但它的确有更多的机会孵化出在Android和iPhone平台上非常有创意、有活力的小公司,或者从一开始就具备被大公司收购潜质的有专长的公司。亲自创办过微软中国研究院和谷歌中国研究院的李开复,恰好比较适合做这样的孵化器。

中国的互联网创业环境,普遍存在重营销不重技术,重出位不重方法的弊病,大多数的所谓创业,失败了都不知道败在哪儿。创新工场或许可以部分纠正这样的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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