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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第一案宣判:周鸿祎被判赔八万致歉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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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agno 发表于 2011-3-28 13: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午从金山公司代理律师杨大民处获悉,沸沸扬扬的国内“微博第一案”已由海淀法院审结。法院认定,作为被告的360董事长周鸿祎(微博)构成名誉侵权,法院判令其向金山公司赔偿8万元,并连续7天在新浪、搜狐、网易三大网站的微博首页刊发致歉声明。

法院认为,周鸿祎作为同业竞争的负责人,利用微博作为“微博营销”的平台,密集发表针对金山公司的不正当、不合理评价,目的在于诋毁金山公司的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削弱对方的竞争能力,从而使自己任职的公司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势必造成金山公司社会评价的降低。因其微博对于金山公司名誉权的影响有限,同时难以认定与金山软件的股价下跌存在必然因果关系,法院认定,周鸿祎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

在对周鸿祎的微博言论是否构成侵权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之后,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周鸿祎停止侵权,并删除其中的20条内容侵权的微博,法院将这20条微博具体内容一一在判决书附件中列出。

同时,法院判令周鸿祎在判决生效后,在新浪、搜狐、网易的微博首页发表致歉声明,持续时间为7天。如果周鸿祎拒不履行,法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布判决内容,费用由周鸿祎负担。在赔偿方面,法院判令周鸿祎向金山公司赔偿8万元。

jia仪 发表于 2011-3-28 14: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噢。。看到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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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wordxin.com 发表于 2011-3-28 15: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 ⊙ o ⊙ )啊! 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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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ckgao 发表于 2011-3-29 15: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是神马好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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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Gnagno 发表于 2011-3-29 21: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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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200 发表于 2011-3-29 22: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即是没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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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jiangh 发表于 2011-4-1 15: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是啥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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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瓜go 发表于 2011-4-2 10: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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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m_ch 发表于 2011-4-2 12: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敢问楼主如何弄到这么多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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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万乐园 发表于 2011-4-2 16: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游乐设备
看帖回帖是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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