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官方免费开源建站系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求助] 网信办新规:未实名认证用户将无法跟帖评论

[复制链接]
01bbs 发表于 2017-8-27 20: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怎么办???怎么实行啊,让上传身份证吗?----------------------------------------------------

25日上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并加强“弹幕”管理,要求提供弹幕服务的网站要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同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还公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用户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以上规定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网站要对跟帖评论审核管理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跟帖评论服务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网络生活,但同时也出现了传播网络谣言、散布污言秽语、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等不良现象,扰乱信息传播秩序,破坏网络舆论生态,需要依法加强治理。跟帖评论服务已经成为各类传播平台的“标配”,新形式新功能不断涌现,日益成为广大网民互动交流、表达意见、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需要依法促其健康有序发展。

  《规定》把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作为重点内容之一。一是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规定》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要依法履行用户信息保护义务,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二是禁止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非法牟利,明确要求不得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三是强化信息安全保护,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加强技术保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并采取补救措施。四是建立举报监督制度,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

  同时,规定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立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对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管理监督和失信惩戒。

  网上信息管理,网站应负主体责任,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规定》认真落实这一要求,对网站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八个方面。一是落实实名制要求。《规定》明确网站要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二是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三是建立先审后发制度。《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建立先审后发制度,目的在于推动网站负起管理责任,当好跟帖评论的“把关人”,维护跟帖评论良好生态。四是加强弹幕管理。弹幕日益成为网民尤其是年轻网民网上交流的重要方式,为维护弹幕正常秩序,防止在弹幕环节传播违法违规信息,《规定》要求提供弹幕服务的网站要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五是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网站要建立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需要说明的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用户公开发布的信息,而不是个人通信信息,不会损害个人隐私;要求处置的是违法信息,也不存在妨碍言论自由问题。六是技术保障措施。《规定》明确网站要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理能力。七是加强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网站审核编辑人员的数量和能力要与服务规模相适应,以解决审核人力不足和质量不高的问题。八是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论坛社区后台用户须实名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百度贴吧、天涯网络等为代表的互联网论坛社区平台,一直以来保持较高活跃度,为广大网民分享信息内容、讨论兴趣话题提供了便利。但从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受举报情况看,部分论坛社区平台存在淫秽色情、虚假广告、血腥暴力、侮辱诽谤、泄露个人隐私等违法违规信息,污染网络生态,扰乱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侵害公众利益,广大网民呼吁尽快出台论坛社区服务的有关管理规定。

  《规定》要求,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公共信息实时巡查、应急处置及个人信息保护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利用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用户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并对板块发起者和管理者严格实施真实身份信息备案、定期核验等;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发布、转载、删除信息或者干预呈现结果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 《规定》要求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发布、传播含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与用户签订协议,明确用户不得利用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发布、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明确论坛社区板块发起者、管理者应当履行与其权利相适应的义务。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含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严格落实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对注册用户虚拟身份信息、板块名称简介等的审核管理,同时做好用户身份信息保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网民反映部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或其员工,通过有偿删帖、发帖、推送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和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市场秩序,为此,《规定》明确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发布、转载、删除信息或者干预呈现结果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2016年初“百度疾病类吧被卖”事件引起了很多网民关注。网民反映,互联网论坛社区的一些违规商业化运营、虚假广告等给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隐患。为回应网民关切,规范相关经营活动,保护网民合法权益,《规定》首次明确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也要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承担社会责任。




allthebest 发表于 2017-8-27 20: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身份证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民审大大 发表于 2017-8-28 01: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会员绑定手机号之类的实名过的信息,就相当于实名认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llthebest 发表于 2017-8-28 06: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民审大大 发表于 2017-8-27 17:23
让会员绑定手机号之类的实名过的信息,就相当于实名认证了

外国用户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mlsjla 发表于 2017-8-28 08: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绑定手机就行了。

你可以参考知乎之类网站,他们也只要求绑定手机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白衣胜雪 发表于 2017-8-29 07: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立先审后发制度是什么意思?所有帖子人工审核后才能发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真伤脑筋 发表于 2017-8-29 10: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我什么也没说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科站网 发表于 2017-8-29 10: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kevinchiu2012 发表于 2017-8-29 10: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中国站长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历史上无数次闹剧,无数次瞎管理(比如2009年左右,服务器上只要发现一个域名没有备案就被工信部强制关闭整个服务器,此事是自已及朋友亲身经历。很多大站受牵连,朋友辛苦创业的网站刚受到土财主几百万的注资,结果网站被关,准备拿刀去到某省通讯管理局门口猫着,做第二个杨佳。。。),无数次干打雷不下雨。

你说的这点事又算个什么事?

如果楼主昨天才开始做站长,算我以上没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axl 发表于 2017-8-29 10: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科站网 发表于 2017-8-29 10:40
https://addon.dismall.com/?@tshuz_postsmsbind.plugin轻松解决

请问这个插件是不是一定要安装那个绑定手机号的插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官方站 ( 皖ICP备16010102号 )star

GMT+8, 2024-11-28 16:45 , Processed in 0.025000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