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官方免费开源建站系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各位广州的朋友请进……

[复制链接]
M55 发表于 2007-1-7 21: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至从上次DZ组织的站长见面会以后到今天,已经过去了不少的时日,可一直未见广州区有任何动静。同时,最近发现自己的记性越来越差了,久一不见就很有可能忘记些人和事……

  产生这样的局面我估计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 大家的时间紧张,没有多余的时间进行这样的活动。
  • 官方对区域组织的定义和内容界定不明确。
  • 区域组织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开展工作。
  • 实际上,大家并不需要这样的“区域组织”来促进相互之间的发展或者独立自我发展。
  • 大家都破产了 ……
  大家都来说说看你们的考虑和看法吧!
 楼主| M55 发表于 2007-1-7 22: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一个发言

  我的考虑:

  我认为互联网的发展过程已经到了第四波:即由个人独立发展转而进入合作发展的态势。

  互联网当初的发展因为成本的问题,一般是由大型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的,那个时代是一个集中发展共同推广的年代,是为第一波。这个阶段网络的主力是:大型组织和团体。

  第二波,在组建成本降低和网络发展速度的共同作用下,互联网进入了一个上升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个人组建的可能性和作用已经明显得到加强。这个阶段的主力为:大型组织、社团和个人并举,其中,由于“个人”在互联网的崛起,将大型组织、团体所占有的互联网份额瓜分了相当的部分。

  第三波,前面的上升过程是个快速过程,和往常一样,当发展的速度和进程到一定程度以后,自然的就出现了一个平缓过程,这个过程的日期不严格的计算应该是在2002年开始到去年。这个过程可以说是整个互联网的一个黄金历程或者里程碑。
  因为,在整个阶段中,由于组建费用的进一步降低,使得广大的草根群众可以轻易的建立自己的王国。草根的崛起无疑分割包围了原来占互联网主要成分的大型组织、社团,同时,因为崛起条件和持续成本这二个重要因素的支撑,使得大型组织、社团在互联网中的生存举步为艰。草根阶层得以迅速发展并形成气候……关键的时刻即将到来!

  第四波:群侠混战将止,三国局面将至。
  然后事情的发展都是人为进行的,但事实却再一次的告诉我们:历史依然会重演,只是舞台有了变化!
  互联网的发展同样遵循这个原则。草根的崛起无疑开辟了互联网应用的市场,但这个市场缺乏规则。当市场发展的二个因素共同具备的时候,混战不可避免:无序、高速。
  多年混战的结果是:总是会有理性的人们出来干预,其结果也就可以想象啦,混战的结果是:三国鼎立。
  这就是历史。我在任何场合都一再强调:尊重历史,才有发展的机遇。

  说到这里,有朋友会问:那么,这个三国是一个什么样的三国呢??OK!我现在就来设想一下,说得不对请直接批评!

  这个三国就是:强势企业、自由团体、个人。
  强势企业包括:微软、GOOGLE 等。
  自由团体包括:主要的门户网站等,不以实体为背景或为支撑的群体组织。
  个人:主要以草根为主,以数量取胜。

  所谓三国,其实是权利、利益平衡的结果。强势企业和自由团体的运作我不太了解,因为我没有参与到其中去,我了解的是草根。因为我就是草根,我就是草根一族的成员。

  草根一族发展到今天,可谓是酸甜苦辣皆占。资本不足是首要的要害问题,被强势企业和自由团体“QJ”也是他们需要面对的,同时,他们还需要去面对同是来自于草根族的“AD骚扰”。分析到这里,大家应该可以看出问题来了!他们需要什么来持续发展???

  他们需要组团,他们需要一个强大到足以应付风险的团体作为支撑。但是,因为利益的不均衡,解散他们去组织一个大型社团显然不符合市场逻辑。但是,如果可以在让他们维持自己利益不变的前提下去组织一个大型的,以独立结构为主体的,以相同的各自利益为目标的社团,即:“松散联盟”,那就可以解决他们的问题。

  这个团体,在利益上各自为政、独立发展、协同进步,在风险上共同抵抗,在名誉上由集体名誉为担保。这样的团体才是草根生存的根本。只有这样的社团,才有抵御风险的能力,才有独立利润的可能。

  这就是我眼中的,未来的三国模式。

  这样的模式套到 DZ 上来,建立一个以 DZ 官方为名义的,为核心的,由站长参加组织的“区域联盟”或者称之为“区域组织”的机构是未来发展的主要动力和方向。

  最后想对官方说句实话:草根的生命是任何企业发展的根本和本钱。

  终于说完了。不过,说是说完了,但总感觉文字的组织没怎么到位,各位看官将就看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M55 发表于 2007-1-7 22: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一个发言

  顺便说一句,5d6d模式不宜大肆扩张

[ 本帖最后由 M55 于 2007-1-7 22:48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浪子飞翔 发表于 2007-1-8 09: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还是很有看法的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M55 发表于 2007-1-8 12: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浪子飞翔 于 2007-1-8 09:52 发表
楼主还是很有看法的嘛。



汗,急就成章,无序寡智,难登大雅之堂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ngkale 发表于 2007-1-8 12: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itsaw.com/
的站长你认识不??
常来这里串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ngkale 发表于 2007-1-8 12: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itsaw.com/
请大家评一下我的小站

有兴趣和我做友情链接的加QQ:9231550  注: P R=2 以上的...

请大家评一下我的小站,友情链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水牛BB 发表于 2007-1-8 18: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广州农民 发表于 2007-1-11 10: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呀。都快物我两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广州农民 发表于 2007-1-11 10: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一起来俺这里喝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官方站 ( 皖ICP备16010102号 )star

GMT+8, 2024-11-15 07:13 , Processed in 0.031278 second(s), 3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