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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驾车肇事,致人死亡,是否属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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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dk 发表于 2009-8-6 12: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POPOEVER: 但是不是故意致人死亡,这个是关键,故意杀人是要以故意致人死亡为动机目的和结果的,这个不能轻易下结论的,故意杀人是重罪中的重罪了,心情能理解,但是还是要
你说的这个我当然考虑过,是否故意致人死亡这个可以两说的,如果从严重方面考虑,放任不法行为就是有故意的意思,当然是要讲法律,可是从理解上是可以成立的,只是现在的法律规定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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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EVER 发表于 2009-8-6 15: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antdk: 你说的这个我当然考虑过,是否故意致人死亡这个可以两说的,如果从严重方面考虑,放任不法行为就是有故意的意思,当然是要讲法律,可是从理解上是可以成立的,只
所以才有危害公共安全罪,还会加上“情节严重”,如果违章肇事就要判故意杀人,那么没人会开车了,因为违章只是一个常态,没有人能保证开车不违章的,有时候为了紧急避让车辆失控冲上人行道致人死亡也是涉及违章,但是并没有故意在里面,另外醉酒驾驶的危害性是司机在醉酒情况下是无法对自己做出行为危害性预判(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不同的)。

换过来说,行人违章突然穿越马路导致车辆紧急避让后撞护栏或翻车致司机死亡,请问行人该不该判故意杀人或过失致人死亡?

一般交通事故中,违章情节恶劣但无主观故意的司机,判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恰当,故意杀人罪这个罪名确实有点情绪在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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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bc2 发表于 2009-8-6 17: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POPOEVER: 但是不是故意致人死亡,这个是关键,故意杀人是要以故意致人死亡为动机目的和结果的,这个不能轻易下结论的,故意杀人是重罪中的重罪了,心情能理解,但是还是要
“以故意致人死亡为动机目的和结果的”,你知道他不是这么想的?闹市酒后飞车跟闹市里乱挥刀有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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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xy 发表于 2009-8-6 20: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用的,法律就是为他们写的,如果他还和胡斌一样判3年,我相信还有下一个谭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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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EVER 发表于 2009-8-6 21: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firstbc2: “以故意致人死亡为动机目的和结果的”,你知道他不是这么想的?闹市酒后飞车跟闹市里乱挥刀有不同吗?
当然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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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liu 发表于 2009-8-6 22: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整那么麻烦干嘛,无论如何,杀人偿命,无论主观客观通通都这样,生命是平等的!!你剥夺了别人生存的权利那就要付出严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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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bc2 发表于 2009-8-7 09: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POPOEVER: 当然有不同
我觉得一样吧,酒后闹市飞车那车就已经被当成了极具危险性的武器,跟闹市舞刀没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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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EVER 发表于 2009-8-7 10: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firstbc2: 我觉得一样吧,酒后闹市飞车那车就已经被当成了极具危险性的武器,跟闹市舞刀没两样。
涉及到“武器”(作案器械),刀是公认的具有普遍杀伤力的,并且也是管制的,没听说过车辆是管制器械。闹事舞刀不论是否醉酒,主观意图是杀伤了,酒后飞车的主观意图不一定是,属于过失行为,不过要看实际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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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EVER 发表于 2009-8-7 10: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flyliu: 整那么麻烦干嘛,无论如何,杀人偿命,无论主观客观通通都这样,生命是平等的!!你剥夺了别人生存的权利那就要付出严重的代价!!
那就回去封建社会好了,或者废黜法律和人大好了

另外请问,撞车自杀者司机也要枪毙么?你真是暴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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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bc2 发表于 2009-8-7 16: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POPOEVER: 涉及到“武器”(作案器械),刀是公认的具有普遍杀伤力的,并且也是管制的,没听说过车辆是管制器械。闹事舞刀不论是否醉酒,主观意图是杀伤了,酒后飞车的主观意
菜刀呢?或者西瓜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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