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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关于Manyou应用向用户收费试点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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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套 发表于 2008-12-21 21: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速度太慢了,一慢人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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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语人 发表于 2008-12-21 21: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漫游币做成通用的  
不要每个应用单独购买 这样会把用户烦死
也就是说玩什么应用也可以,“想要特权,或VIP服务或是'应用币'” 通过漫游币实现
漫游币由Comsenz统一来做。
分成建议

要考虑一对多,一对多多, 和一对一的问题  

站长70%                            合理  毕竟消费者是站长的用户 没有站长哪来的用户
20% “应用商”
10%  Comse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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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OPS 发表于 2008-12-21 22: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逻辑有问题.
至少从商业的角度来说.
首先,现在MANYOU的表现实在差强人意
在大多数个人站长看来,除非MANYOU先强大起来,才可能参与到收费当中.
这个是中国的特色意识形态.
也是主要矛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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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93803 发表于 2008-12-21 23: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35%     太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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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Crossday 发表于 2008-12-22 01: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rossday 于 2008-12-22 01:45 编辑
为什么站长拿60%以上呢,是有道理的,最终用户在谁那里,谁应该受益最大比例。站内会员每月消费1000元,站长只能拿到600元,已经是很少了。

而开发商呢,每月能拿到 1000~10000个站长的25%,也就是250元*10 ...
itcio 发表于 2008-12-21 20:00

怎么听起来你这个有点像小农意识啊,我这里不是说的贬义词,而是代表一种心态,不过实在呼吁这位朋友多一点共赢的思维,可以确定的是,如果站长拿到100%,那一定是最高兴的,但事情做不成基数就是0,0*100%=0,这个道理其实比较明显。我拿一组数据一个一个例子来比较:
1. 在facebook上,用户全部都是facebook的,他的用户比一个普通站长网站都要大数十万倍,也就是说,应用在上面能够服务的用户总量是极大的,用户是facebook的,facebook在增值服务方面分成为0%
2. 在校内上,情况和facebook基本一样,他在增值服务方面分成为30%,开发商拿70%

一个应用开发商,在facebook上拿到100%,在校内上拿到70%,在您的小网站上拿到25%,谁会给你小网站做事情啊,不会的,因为没有动力。

如刚才有的站长所说,“用户是站长的用户,用户都没有,哪来的分成啊。”这个说法是没错的,但在实际情况中很难成立,原因很简单:开发者也可以这么说,没有我应用的收费点,你网站再多人也赚不到钱(现在就没有赚到钱嘛),除非你自己像开心网那样自己可以开发出一堆能赚钱的应用来;Comsenz也可以有类似的说法,即没有我提供给你免费的产品,站长也建不起来这个网站,也没东西可以服务于站长的用户……如此的推导下去,就变成了斗嘴皮和死循环了。
这个体系中,没有谁都不行,缺一不可,这是事实。但并不是因为没有谁都不行,就变成了谁都要获得最大的回报,因为每一方获得超过多数(50%)的回报,就等于每一方都无法获得回报(因为总量远超过100%)。

互联网是个市场经济的产物,facebook的“站长”、校内的“站长”,人家也是站长,只是以大公司形式存在而已。用户都是他们自己的用户,但他们仍然能够以很好的心态去接纳应用。对于开发商而言,他们面临的是facebook的“站长”、校内网的“站长”、小网站的站长等等不同的“站长”,他们对是否帮助Comsenz和小网站们来开发应用,是有选择权的,市场环境会影响到不同方面的态度和选择。

在整个体系中,站长和我们都属于渠道,开发商属于内容提供商,所谓渠道实际上都是靠量取胜的,而不是靠过高的分成百分比和过低的总收入,否则会是个畸形的产业。我们给站长这个渠道商35%及以上的分成比例,实际上已经超值评估了渠道商的价值,而不是低估。作为渠道商,我们拿最少的比例,也是出于此考虑,否则其他两方是不干的,对于站长而言,站长如果拿到最高比例(目前就是最高比例)且高出1/3,其实其他两方也不容易接受。而目前,站长的初始比例就超过1/3(33%)了,我们其实还要做很多开发商的工作,做一件事情不容易,协调各方的利益更加的困难,因此真的希望大家体谅其中的难处。

再举个例子,站长如同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小区里有一些住户,住户有在小区附近衣食住行的需求,而小区的配套设施又很没有,使得这些居民没处消费。物业公司想赚钱,想引进饭店面包房洗浴中心到小区的配套设施里来,但是告诉他们房屋的租金是其营业额的60%,这是很不合理的一件事情。因为几乎任何一家成功的公司,花费在房屋租金上的钱都不会超过其总成本的15%,否则就不是经营了,而是房奴。Comsenz办公室租金是总成本的8%,如果我们写字楼租金要收到我60%,那我肯定不在这租房子了。目前的35%已经远远超过15%的正常比例了。

至于说阶梯式的分成比例,我们认为这个是多少家商业公司几十年总结出的基本商业规律,多劳多得,劳动多到一定程度的,得到更多。大家每天有个奔头,不是挺好的嘛,最自己好,对别人也好。大锅饭貌似一视同仁,但是僵化到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另外如下的计算也不对:
为什么站长拿60%以上呢,是有道理的,最终用户在谁那里,谁应该受益最大比例。站内会员每月消费1000元,站长只能拿到600元,已经是很少了。

而开发商呢,每月能拿到 1000~10000个站长的25%,也就是250元*1000=25万;
而漫游呢,每月能拿到 1000~10000个站长,并且10~100个应用的 15% ,也就是 1000*10*150=150万。

实际情况是,你的网站在将来不应当是只有一个付费应用,用户不付费给这个应用,还会付费给那个应用,如果应用足够多可以满足充分细分的人群,那么你所说的就应该是所有应用在你网站上的收费额是1000(这样的话,你的网站活跃用户数估计也就是百八十个,这是比较低的数字,因此是一个很小型的网站,分成后收入大约等于或高于站长的成本支出)
这样,在开发商你把他算成了所有应用都是一个开发商,这是不可能的。按正确的计算方法,假定有10~100个收费应用来算,每个应用开发商的收入仅有2500~25000元。
漫游拿到的计算也不对,不应当乘以10,结果是15万。15万是Comsenz公司每月成本支出的5%。
另外如果你第一行意思是你从这一个应用一个月收到1000元,那么意味着将来还有其他的应用可以收到钱,你的收费额应该不止是1000,而是3000(假定有三个付费应用)

我们把社区业务做到现在,时时刻刻在考虑我们的用户(站长)的感受,因此也特别期望用户(站长)及开发商(合作方)能够同样考虑其他方的感受,毕竟这个互联网是协作和开放的世界。不是来讲说大家都来“维权”,喊的声音大了事情就会有所改变,因为当每一方真的花30%的时间在设身处地为其他方在考虑时,这件事情就很容易作出和我们相似的结论了。否则,如果Comsenz就只想着自己那点事情,Discuz!就不应该免费,就应该永远都是收费软件,因为对于每一个个人或企业来说,通过劳动获取收益都是重要的目标之一,何况我们当时本来就已经通过软件收费获利了。

不管怎么说,还是感谢这位朋友提出的建议,我们已经了解了您个人的想法,不过比例的事情我们确实已经慎重的考虑过各方面的意见,我们既不能单方面偏袒开发者,也不能单方面偏袒站长,也不能大家都不赚钱唯独Comsenz有利可图。我们坚信目前的机制是合理、可行和对各方有很好的收益的,因此这个机制不会改变。我们看重的是把事情做成、做好,而不是虚假的承诺每一方都能拿到100%的完美比例,最后事情没有做成,落得一场空。最重要的是,这个机制会促进各方专注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做好、做专、做大、做强,作为站长而言,活跃用户的增加,一定会是提升网站价值和带来收入做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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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之善 发表于 2008-12-22 02: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大C那么晚还在辛苦!
其实DZ是为广大站长着想的!
比如:我的站是军人站,用这个应用就大可能,玩这些东西的人不多
比如:这个应用不必须安装,能让我自己决定就好,怕的就是每个站都必须安装
我想这个问题值得我们考虑.因为和我一样性质的站点肯定多,不需要这样的应用站也会有很多
我希望这个收费应用不能强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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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Crossday 发表于 2008-12-22 02: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大C那么晚还在辛苦!
其实DZ是为广大站长着想的!
比如:我的站是军人站,用这个应用就大可能,玩这些东西的人不多
比如:这个应用不必须安装,能让我自己决定就好,怕的就是每个站都必须安装
我想这个问题值得我们 ...
兵之善 发表于 2008-12-22 02:08

所有应用不管收费还是不收费都不是强制的,站长可使用黑名单或白名单功能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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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nt 发表于 2008-12-22 03: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还能免费玩就行,别弄的只能掏钱充值玩,那就不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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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7 发表于 2008-12-22 03: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Manyou应用我安装都失败

想要我的钱,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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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jt 发表于 2008-12-22 08: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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